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提出在线诉讼活动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进一步确立了区块链存证效力范围和审查标准。
在线诉讼活动中,电子证据一直是其中的重要审查要素。而在近年的诉讼案件中,采用区块链存证的电子证据量稳步提升。究其原因,目前在线诉讼活动中,电子数据存在“存证难”、“认证难”的质证问题,而当事人采用区块链存证技术,能够较好的保证电子数据在线流转共享的真实性问题。
在本次新发布的《规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里,最高法强调了区块链技术的作用,并首次对区块链存储内容的真实性认定作出了规则指引。
>>《规则》第十六条: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规则》第十七条:当事人对区块链技术存储的电子数据上链后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并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相关因素作出判断。
趣链科技研发的司法存取证平台“飞洛印”,利用区块链技术,提供确权存证、司法取证、司法服务通道等多维度服务。对照《规则》要求,飞洛印在电子数据的生成主体、生成时间、提取、传输、存储、验证各方面都符合国家标准。
一、存证平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提供区块链存证服务的相关规定。
飞洛印通过了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司法鉴定所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法律法规、《SF/T 0076-2020 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天平链应用接入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的审查评估。
二、当事人与存证平台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并利用技术手段不当干预取证、存证过程。
飞洛印联合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公证处、知识产权研究服务中心等机构,构建司法联盟链——印刻链,链上数据将实时同步至司法机构,保证平台服务中立性。
三、存证平台的信息系统是否符合清洁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飞洛印平台的信息系统,获得了多项相国家和行业的评审证书。保证存取证环境的清洁性、使用主体的真实性、技术手段的合法性,例如提供清洁的远程虚拟机环境,对用户操作全流程进行录制,保证证据采集过程的客观真实性。
四、存证技术和过程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中关于系统环境、技术安全、加密方式、数据传输、信息验证等方面的要求。
在系统环境层面,飞洛印采用云取证模式,提供环境清洁的取证环境并进行全程日志记录,采用中科院授时中心的可信时间戳、GPS定位、数据实时上链等技术手段保障电子数据的关联性和完整性;
在技术安全层面,系统底层基于趣链科技自研的国产自主可控区块链技术,其性能、功能、安全等技术能力早已通过工信部、网信办等权威机构测评,并颁发认证书,此外系统应用层通过公安部三级等保备案证明;
在加密方式层面,系统底层区块链支持全国密加密算法,并通过国家密码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检测,认定为符合安全等级一级要求;
在数据传输层面,采取密钥协商、密钥保护等加密手段保障传输的机密性,采用电子数据摘要、数字签名等密码技术手段确保数据完整性;
在信息验证层面,系统通过生物识别等技术手段,对取证主体的身份进行识别;并可以通过技术手段,验证平台上生成、固化、上链的电子数据的生成主体身份、 生成时间、环境信息、区块链不可篡改信息等。
综上所述,飞洛印完全具备成为电子证据的技术条件,符合新规对区块链存证平台的要求。
从最高法院的新规可以看出,国家在为了提升证据认定能力和审判效率,加强科技在司法领域应用的趋势。飞洛印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积极相应号召,紧抓时代风口,通过不断提升技术实力和服务,助力中国法治文明建设。